加强交流互鉴 促进区域合...

5月16日,湖北省房地产协会名誉会长刘光本带领中国一冶南阳区域项...

“建强副中心 幸福新南阳...

5月1日,“建强副中心 幸福新南阳”青年购房节在市民...

南阳市地方标准《企业合规...

为加快构建南阳市企业合规建设的“南阳标准”,助力优...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信息
深圳商品房预售资金拟由政府监管(图文)

信息来源: 作者: 日期:2022-11-22 16:11:52    浏览次数: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中与“金融机构监管”相关的部分规定,并明确深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正在推进改革,政府将接替商业银行成为监管主体。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21116日。

   

据了解,深圳于1993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确立了商品房预售资金金融机构监管模式。

    2022126日,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明确全国统一实行预售资金行政监管模式。

   

目前,深圳市司法局正会同市住房建设局修订《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并按照《意见》要求,构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行政监管模式。但此举措与《转让条例》实行的预售资金金融机构监管模式不一致,为依法依规推进预售款监管模式改革、确保依法行政,需对《转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或者暂停适用。

    《草案》指出,考虑到修订历时较久,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暂停适用《转让条例》有关规定,待预售资金行政监管模式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转让条例》的修订工作。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0-2012  版权所有:南阳市房地产业商会

商会地址: 南阳市天山路万正商务大厦3楼  电话/传真:0377-61588896  在线QQ:2712333059 微信号:nyfdcsh

主办:南阳市房地产业商会  豫ICP备09032829号-3  协办:河南万正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