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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6月起全省实行“交房即发证”模式(图文)

信息来源: 作者: 日期:2020-03-30 15:02:23    浏览次数: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同时公布交房(地)即发证时间推进表,4月中旬前各地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6月起各地全面开展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不动产权证是房产归属的书面凭证,相当于房产的身份证。在没拿到不动产权证前,购房者并不能算是该房产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过去,从交房到拿证,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收房了却办不到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在全国各地也屡见不鲜。而迟迟拿不到不动产权证又会使购房者在落户、子女上学、房屋转赠转让、抵押贷款等权益的实现上受到极大阻碍,并且没有不动产权证房子就不能出售,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给购房者维权造成困扰。

 

而江苏的新规,要求“交房(地)即发证”,为买房者大大提供了方便,购房者在收房拿钥匙后,无论按揭购房,还是全款付清,仅需结清税款、备齐资料,即可在收房时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无需再跑办事大厅,还能同步领取水、电、气、网8个证(卡)。  


 

 

对于房产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办证等待时间越短,就越能醉大限度节约建设成本。以前从签完土地协议到办土地证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今后土地交付当天就可领证,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

 

交房(地)即发证要求房产企业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破解了项目审批后监管难的问题。对房产企业而言,这是一个不小的压力:房屋建设各项手续必须齐全,楼盘质量必须过硬,房屋销售前验收阶段有一关通不过,都不能销售。但另一方面,也恰恰因为这种有效监管,使得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房产企业”能够凭借品质、口碑、业绩来赢得更多购房者。并且,通过市场手段,让“优胜劣汰”成为常态,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为首批“交房即发证”的试点城市,徐州自2019年12月底就开始采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动办公模式。部门间所需的信息及资料,一律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电子化远程推送,避免申请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实现了零材料申请,杜绝了虚假材料,保障了登记安全。同时,通过不动产智能链服务平台,缩短办证时间,为企业大幅节省人力与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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